知识分享|口罩等防疫用品出口欧盟准入信息指南(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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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CE标志制度
CE标志制度是欧盟对产品进入欧盟市场进行的监管方式。加贴CE标志的产品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有关安全、健康、环保等法规要求,可以在欧盟27个成员国、欧洲贸易自由区的4个国家、以及英国和土耳其合法上市销售。按照欧盟规定,不同产品采用不同的评价方式加贴CE标志,主要有两种方式:绝大部分产品是制造商采取自我符合性声明方式,就可以加贴CE标志;部分风险相对更高的产品需要经过欧盟授权的第三方机构,即公告机构(Notified Body)进行符合性评定后,方可加贴CE标志。 
欧盟针对不同的产品制定了不同的法规(指令),比如儿童玩具、低电压电器、个人防护器具、医疗器械等都有对应的法规(指令)。欧盟法规(指令)规定了对应产品的质量安全基本要求,以及上市的流程和合格评定程序。 
产品经制造商自我声明加贴CE标志的流程:制造商必须确保自己的产品符合欧盟法规,产品是安全有效的,并建立相关技术文件,签署符合性声明,到成员国主管当局注册登记之后,即可在产品加贴CE标记进入欧盟销售。 
产品经公告机构符合性评定后加贴CE标志的流程:产品制造商向公告机构提出申请,公告机构为制造商提供符合性评定服务,制造商及产品符合法规要求的,向制造商发放CE证书。制造商依据CE证书签署符合性声明,产品加贴CE标志后就可以进入欧盟市场。下表列举了欧盟、成员国的主管当局、公告机构和制造商的职责。 
角色
职责
欧盟(EU)
制定欧盟法规(指令)、协调各成员国的活动。
成员国主管当局
(CA)
负责对应法规(指令)在本国的执行、联合欧盟对公告机构进行授权,监督公告机构行为,并进行产品的上市后监督。
公告机构(NB)
进行符合性审核,发放CE证书。
制造商
Manufacturer
确保自己的产品满足欧盟法规(指令)的要求,进行自我声明或者申请公告机构符合性评定,加贴CE标志,并对产品质量安全负责。
二、中欧口罩分类及相应标准 
口罩在欧盟根据预期用途的不同,分为医用口罩和个人防护口罩两种,分别归属医疗器械条例EU2017/745(MDR)或医疗器械指令93/42/EEC(MDD)和个人防护设备条例EU2016/425(PPE)进行管理。如何判定具体产品属于哪一种口罩,需参照对应的法规规定和标准要求。 
我国通常将口罩分为民用口罩和医用口罩。为便于理解,特将中国口罩类型及标准和欧盟的口罩类型及适用标准相对应,帮助大家了解您的口罩可能对应的是那种欧盟口罩,以及需要满足那个标准的要求。需要说明的是这种对应并不是严格的对应,并且中欧标准要求也有差异,请大家自己根据标准的详细要求分析并判定。
中国
欧盟
日常防护性口罩 GB/T32610-2016
个人防护口罩EN 149:2001+A1:2009 Respiratory protective devices;
分为FFP1, FFP2 and FFP3三类
呼吸防护口罩GB 2626-2006;过滤效率分为三级KN90 (90%),KN95 (95%),KN100(99.97%)
医用防护口罩GB19083-2010;过滤效率1, 2, 3级:95%,99%,99.97%
医用口罩 EN 14683:2019 Medical face masks;分为Type I (95%),Type II (98%),Type IIR (98%).
* (EN 14683:2005 名称是手术口罩Surgical masks)
医用外科口罩YY 0469-2011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YY/T0969-2013
 三、口罩出口欧盟的法规要求  
(一)医用口罩 
按照MDD或者MDR的要求,医用非灭菌口罩可以由制造商采取自我声明方式,加贴CE标志后上市销售。而医用灭菌口罩必须经公告机构符合性评定,才能加贴CE标志上市销售。但不管是否需要公告机构符合性评定,制造商都需要按照法规要求,参照相关标准或者满足欧盟质量要求的标准进行测试,以证实产品安全有效,并建立技术文件和质量管理体系,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和持续有效。 
1.技术文件要求: 
参照MDR法规附录II和附录III的要求(MDD为附录7),技术文件通常包括以下七个部分: 
  > 器械的描述和规范,包括名称、预期用途、分类、原料、构成、技术规范等。 
  > 产品的标签和(或)说明书 
  > 产品设计和制造的相关的信息 
  > 满足基本安全和通用性能的要求(附录I GSPR) 
  > 受益和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文档 
  > 产品的验证和确认,包括临床前的测试和临床(评估)数据 
  > 上市后监督计划 
2.制造商质量管理系要求: 
质量管理体系可以参照协调性标准ISO 13485:2016进行。需要说明的是:质量管理体系需要参照ISO13485:2016来运行或者审核,但对于公告机构符合性评定来说,ISO13485认证证书并不是必须或者强制的,但多数的制造商都会选择取得ISO 13485认证证书,这样可以提高客户对制造商能满足法规要求及产品质量保证的信心。 
3.制造商授权欧盟代表 
对于欧盟境外的制造商(如中国的制造商),需要在欧盟境内授权一个欧盟代表,代替制造商在欧盟进行相关活动,比如在主管当局进行自我声明产品的登记和不良事件的报告等。制造商需要和授权欧盟代表签订协议,并规定各自承担的职责。按照新的MDR法规,制造商需要将整套的技术文件提交给欧盟代表,以便主管当局备查。  
(二)个人防护口罩 
按照PPE法规要求,个人防护口罩需要有公告机构审核发放的CE证书,才能在欧盟合法上市销售。根据PPE法规关于符合性的相关规定,制造商需要建立相应技术文件,并满足EN149:2001+A1:2009的规格和测试要求。和医用口罩相比,个人防护口罩至少需获得两张公告机构的证书,即按照附录五的型式检验证书,按照附录七(Module C2)的证书或者附录八(Module D)的证书,详见下图:


发布于 2020-04-16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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