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相容性评价的原则
生物相容性评价的原则
生物安全性原则:安全、科学、有效。
目的在于消除生物材料对人体器官的破坏性,比如细胞毒性和致癌性。
另外,由于生物材料对宿主(使用者)而言为异物,所以在宿主(使用者)体内会产生某种应答或出现排异反应。
生物材料如需确保安全,至少需使得发生的反应能被使用者接受,不会产生有害作用。
生物功能性原则:相容、安全、有效。
生物功能性是指在特殊应用中“能够激发宿主(使用者)恰当地应答”的能力。
随着对生物材料生物相容性不断深入研究,人们发现不仅需要对生物材料毒副作用开展评价,还应进一步评价生物材料对生物功能的影响。
生物相容性的分类
血液相容性:材料用于心血管系统,与血液直接接触,主要考察与血液的相互作用。
血液相容性要求:抗血小板血栓形成\抗凝血性\抗溶血性\抗白细胞减少性\抗补体系统抗进性\抗血浆蛋白吸附性\抗细胞因子吸附性。
组织相容性(一般生物相容性):材料与心血管系统以外的组织和器官接触,主要考察与组织和器官的相互作用。
组织相容性要求:细胞黏附性\无抑制细胞生长性\细胞激活性\抗细胞原生质变化性\抗炎症性\无抗原性\无诱变性\无致癌性\无致畸性。
生物相容性的评价标准
ISO10993系列标准/GB/T16886系列标准
生物相容性评价的试验项目
可按照医疗器械接触人体的部位(如皮肤、黏膜、组织、血液等)、方式(直接接触、间接接触或植入)、时间(短时、长期和持久)和用途作分类,一般生物相容性试验项目如下表 ↓
注意>> 虽然测试项目较多,但并非所有产品都需要进行全套测试项目,应主要根据产品使用方法及产品作用性能共同决定所需测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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