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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什么是不良品的定义,会根据生产者和消费者立场的不同而有差异。生产者判定的不良品,有时消费者使用时没有任何不便,相反生产者立场上看没有问题的产品,有时消费者持反对意见。
这是因为生产者和消费者对不良品的定义和判定基准不同。
举个例子,过去有段时间,外国买主判定不合格的出口用产品,市场里却把这种商品贴上保税产品的名字,比一般内需产品更加偏爱这种保税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不良品定义或者判定基准不同时,一般原则上会以消费者的主张为准。
生产者会以“消费者的满意”为前提,进行品质保证功能的强化,必要时需要努力通过技术革新贴合消费者的判定基准,而生产产品。
但是,仅仅因为部分消费者的需求,把连基本性能都没有保障的廉价低品质产品或者有害的产品、山寨等投入市场,这种行为是脱离了品质经营的层次,是属于企业伦理的问题,甚至有时是属于刑事犯罪的。当然,是要尊重“消费者为中心”的原则。不过,有时消费者对品质的识别能力没有渗透到生产者,或者有时在没有品质有关的数据的情况下进行判断。所以消费者的品质判定并不是绝对正确的。特别是安全性或环境,公害等有关的社会性品质,在使用之前进行判定是非常困难的。大部分情况是只能通过使用一定时间后事后进行判断。比如汽车的安全性,或者药品的药效减弱等。甚至有时会因“产品责任法(PL: Product Liability)”卷入诉讼。为了解决此类问题,要合理的在消费者的立场上设定不良品的定义,并追求预防对策(PLPP: Product Liability Prevention Plan),是企业的应尽的责任。
有时,在一个企业内部,根据部门的立场不同,对不良品的名称或者定义也会不同。这是品质管理上边的一种障碍要因。
至少说,在一个企业内部是需要对不良品或不良率的名称或者定义进行概念统一的。同时,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对不良品或不良率的概念意义不同时,要将此明确的进行公开。在组装产品这种行业来看时,组装工艺上会把随时修整或调整作业作为必然的工序,在设计工序时会将此类工序作为必要工序进行编制。
不仅如此,有时在组装过程中即使没有任何问题,也会随时返工进行修整作业。但这种作业在品质管理的思考方式中的确是属于不置可否的对不良品的修理作业。
只是“开始只要做好了,没必要的作业都是浪费”。这并没有在创造附加价值,反而是在减少附加价值。这是因为完成的产品(组装作业结束的状态),马上发挥其性能才是正常的。所以,修整或调整等作业,其实也是包含在不良率的定义里的。另外,组装作业完成后,不需进行任何修整或调整作业,马上发挥正常性能的产品比率叫做直通率,企业有必要努力的提升直通率。
一般来说,直通率高的工序上生产的产品,故障率也低,可靠性也高。
本来,不良品或不良率这个词的含义,并不是绝对的。而是人为的设定某种基准,并根据这种基准进行相对评价的结果。这个基准就是判定产品的合格与否或者检查标准。
即使是相同的产品,也会根据如何设定判定合格与否的基准,成为良品或者不良品。所以,将不良品一扫而光的最简单的方法,是把所有的产品对准这个基准,将判定合格与否的基准大幅度放宽。
这样就不需要付出任何品质改善的努力,也就是产品本身没有任何变化的情况下使不良率一次性达到0%。只是,这种减少不良率的行为,是自我安慰而已。
不过,生产活动,是为了生产符合某种品质标准的,好品质的产品,而并不是为了生产不良品的行为。所以,不能以“某种程度的不良率是不可避免的”来容忍不良。
品质管理上连99%的良率都无法容忍。是要求100%完美的严格性的。所以达到不良率0%或6Sigma水平,只是单纯的正常化手段而已。
品质改善或者品质提升这些话,是要以提高品质标准为前提的。因为消费者要求的水平会越来越严格,其变化速度也是越来越快,今天和过去的品质水准不可能一直固守下去。只会让企业慢慢等待“自然死”。
自然死之前,甚至有可能突然死。比起现水平的维持活动(holding status quo),更加真实和现实的是现水平的打破活动(changing status quo).
在提高品质基准时,先进行或同时进行技术革新或工艺革新是很正常的,但是针对新的生产环境是需要一定的适应期,所以临时性的不良增加是很正常的情况。
这叫做初期流动期。有时,一不小心,在克服初期流动期之前就会从市场接到提高品质基准的要求。
不仅如此,未来商品的Life Cycle会越来越短,导致新产品开发持续不断。
所以说,即使不良率达到了0%,也只能是临时性的状态。解决里一个不良问题,另一个新的不良问题就会登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