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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回答
根据《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采用相同设计和工作原理的生产设备替代另一种设备,一般归属微小变更。但生产设备的变更往往与药品生产工艺(包括工艺参数)、批量等的变更密切相关,故应评估设备变更是否触发了关联+变更;若有,应按照相关规定提出补充申请、备案或报告。
这家伙很懒,还没有设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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