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已被锁定!
2
关注
4080
浏览

按照新注册分类申报的注册申请,获批后是否还需要再次申报一致性评价?

查看全部 1 个回答

加菲 二阶会员 用户来自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19-11-30 15:33

对于新注册分类新药,本身具有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证据,不需要进行一致性评价,上市后纳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对新注册分类仿制药,已按照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的原则受理和审评审批,不需要重复进行一致性评价,上市后纳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 

关于作者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19-11-30 15:33
更新时间
2019-11-30 15:33
关注人数
2 人关注

相关问题

磁性附着体的临床评价方式如何选择?
医疗器械软件注册需要关注的法规及标准是什么?
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实施工作中注册人的责任是什么?
在生物等效性试验设计时,对于高变异药物,可根据参比制剂的个体内变异,将等效性评价标准作适当比例的调整,该如何操作 ?
在进行无源医疗器械产品化学性能研究时结果出现异常,该如何进行评价?
体外辅助生殖用液类产品是否可选择同品种临床评价路径开展临床评价?
进口产品原包装上标注了我国法规禁止标注的内容,如产品宣称中有“抗炎症成分”表述等,注册或备案时应当如何申报?
变更进口药品的注册代理机构如何申报?
对于进口无菌或植入类医疗器械,在提交其注册申请前,是否需要注册人完成PQ(性能验证/确认)吗?
GB/T 25000.51-2016 《系统与软件工程 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 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检测报告是否可以提交自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