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记录
供方必须具备所有的可销售产品的设计记录,包括:部件的设计记录或可销售产品的详细信息
工程更改文件如有
供方必须具有尚未记入设计记录中、但已在产品、零件或工装上体现出来的任何授权的工程更改文件
工程批准
供方必须具有顾客工程批准的证据,就是我们常说的签字,盖章的工程实验报告,图纸等
过程流程图
供方必须具备使用供方规定的格式、清楚地描述生产过程的步骤和次序的过程流程图,同时应恰当地满足顾客规定的需要、要求和期望
过程失效模式及后果分析(过程FMEA)
供方必须按照QS-9000 第三版的要求进行过程FMEA 也就是潜在失效模式分析及对策
尺寸报告
供方必须提供设计记录和控制计划要求尺寸验证已经完成,以及其结果表明符合规定要求的证据。对于每一个单一的加工过程,供方必须有尺寸检查结果。
材料/性能试验结果的记录
当设计记录或控制计划中规定有化学、物理或金相的要求时,供方必须对所有的零件和产品材料进行试验。
性能试验结果
当设计记录或控制计划规定有性能或功能要求时,供方必须对所有的零件或产品材料进行试验。
初始过程研究
在提交由顾客或供方指定的所有特殊特性之前,必须确定初始过程能力或性能的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控制计划
供方必须具备规定用于过程控制的所有控制方法的控制计划
零件提交保证书(PSW)
在圆满完成所有要求的测量和试验后,供方必须在零件提交保证书(PSW)上填写所要求
的内容
外观批准报告(AAR)
如果在设计记录上某一要求提交的零件或零件系列有外观要求,则必须完成该产品/零件一份单独的外观批准报告(AAR)
样品产品
供方必须按照顾客的要求和提交要求的规定提供零件样品。
标准样品
供方必须保存一件标准样品,与生产件批准保存的时间相同
检查辅具
如果顾客提出要求,供方必须在提交PPAP 时同时提交任何零件特殊装配辅具或部件检查辅具。
顾客的特殊要求,如果有供方必须有与所有适用的顾客特殊要求相符合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