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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版)附录七:中药饮片》第二十八条规定:“中药饮片生产用水至少应为饮用水,企业定期监测生产用水的质量,饮用水每年至少一次送相关检测部门进行检测。”
法规没有要求必须使用纯化水,企业可以结合生产工艺过程以及产品的质量标准中对微生物负荷要求进行规定所使用生产用水的级别。
参考: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版)附录七:中药饮片》第二十八条
这家伙很懒,还没有设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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