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盟市场上投放含有高度关注物质(SVHC)浓度超过0.1%(以重量计)的物品,则需要向
ECHA提交SVHC信息至SCIP数据库。
SCIP通报时间节点
1、2021年1月5日之前已经投放市场、且SVHC含量超过0.1%的产品,若从该日期之后不再投放市场,无需进行SCIP通报;
2、 2021年1月5日之后投放市场、且SVHC含量超过0.1%的产品,应在产品首次投放市场时进行SCIP通报;
3、 物品中含有2021年1月5日之后新纳入SVHC清单的物质、且含量超过0.1%,则物品供应商应在该物质纳入SVHC清单后,首次将物品投放市场时提交或更新SCIP通报。
SCIP数据库的通报信息
主要分为三个部分:
1、 物品识别信息:包括物品名称、物品首选识别码、物品类别、是否在欧盟生产等;
2、 安全使用信息:包括安全使用说明,对于复杂产品还涉及拆分说明,便于**处理机构后续能对产品进行有效合理的拆分,并且可以规避有害物质对拆解人员造成的风险;
3、 提供浓度超过0.1%的SVHC候选物质信息:包括SVHC候选物质的名称、按照简单物品进行计算的浓度以及产品中含有的数量。
处罚措施
如果您的产品在2021年1月5日后投放到欧盟市场,那么是非常有必要做个REACH SVHC的测试来确认产品中的SVHC的含量是否有超过限制0.1%,如果有超过的话就需要向ECHA提交SCIP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