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LC/GC等仪器属于国家强制检定仪器范畴,需要定期由具有校准资质的外部机构进行校准,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实验室也是可以的,检定结束后应提供校准结果和可追溯的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 705-2014规定:仪器的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更换重要部件或对仪器性能有影响时,应重新检定。但是每个公司都应建立自己内部的检定规程,根据样品的检验数量和仪器的使用频次,制定适用于自己公司的仪器检定周期。中国药品GMP指南(2010年版)中规定,对于国家强制校准的设备、仪器、仪表,应由国家执行部门根据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进行校准。外部机构如国家权威机构(中国计量研究院,各省市计量院);国外校准机构(例如瑞士校准机构,德国和PTB校准机构);或有资质的仪器生产商的实验室等。外部校准要提供有校准结果和有可追溯性的证书。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 705-2014
中国药品GMP指南,201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