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更新风险受益决定以促进风险管理;
b) 更新设计和生产信息、使用说明书和标签;
c) 更新临床评价;
d) 更新安全和临床性能的概述文件;
e) 用于识别预防、纠正或现场安全纠正措施的需要;
f) 用于识别提高器械的可用性、性能和安全性的选择;
g) 当与之相关时,有助于其他器械的上市后监管。
h) 检测并报告趋势。
若在上市后监管的过程中确定需要采取预防或纠正措施或两者,制造商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并通知相关主管机构和公告机构(如适用)。当发现严重事件或实施现场安全纠正措施时,应按照2017/745第87条进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