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已被锁定!
2
关注
2392
浏览

化妆品中特殊化妆品如何区分

您还未登录!暂时最多只可查看 1 条回答

登录! 还没有账号?去注册

轻甜甜 二阶会员 用户来自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21-01-10 22:05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令第727号)第第七十八条明确,对本条例施行前已经注册的用于育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的化妆品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设置5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可以继续生产、进口、销售,过渡期满后不得生产、进口、销售该化妆品。具体如何归类,请留意国家局的相关通告或政策文件。 

关于作者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21-01-10 22:04
更新时间
2021-01-10 22:05
关注人数
2 人关注

推荐内容

化妆品中哪些是添加禁用物质?
目前市面上出现的宣称“中和头发色调”等能改变头发颜色的洗发水、发膜等产品如何管理?
产品配方调整后,新配方产品仍使用已注销的旧配方产品名称,能否增加“升级版”等字样予以区分?
检验报告中的产品名称、送检人与产品注册备案信息不一致的情况如何处理?
微生物和理化指标的质量控制措施中采用的检验方法与《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不一致的,应如何填写?
使用贴、膜类载体材料的化妆品产品的感官指标应如何描述?
产品未按照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要求填报产品配方信息有哪些?
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是否需要以“生产企业”名义另外开通账户权限?
推荐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将洗面奶、护肤乳液、烫发剂等相关类别产品的pH值指标设定为较为宽泛的范围,企业在设定具体产品的pH值控制范围时是否可直接引用推荐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相应的pH值指标?
化妆品中哪些是超范围或者限量使用限用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