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已被锁定!
2
关注
3961
浏览

宣称仅具物理遮盖作用的美白化妆品,产品配方中还添加了具有非物理遮盖作用的美白功效成分,是否可以按照“祛斑类(仅具物理遮盖作用)”产品类别申报注册?

您还未登录!暂时最多只可查看 1 条回答

登录! 还没有账号?去注册

轻甜甜 二阶会员 用户来自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20-05-21 14:41

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调整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2013年 第10号),仅具物理遮盖作用的美白化妆品,是指通过物理遮盖形式达到皮肤美白增白效果的产品。宣称仅具物理遮盖作用的美白化妆品,产品配方中还添加了具有非物理遮盖作用的美白功效成分的,应当能够提供足够的科学依据证明该成分的使用目的并非用于美白增白效果,否则不得按照“祛斑类(仅具物理遮盖作用)”产品类别进行注册申报。 

关于作者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20-05-21 14:40
更新时间
2020-05-21 14:41
关注人数
2 人关注

相关问题

抑菌性产品在药典规定的五种菌什么时候加?如果用薄膜过滤法做,是滤前加还是过 滤后加?
通用计算机、平板电脑不属于医疗器械,当其作为医疗器械产品结构组成时,适用什么标准?
在放行每批产品之前,是否有法规要求执行审计追踪审核,还是说目前为止只是建议?
第二类有源产品说明书是否必须注明软件完整版本?
关节类产品在以系统或以组件进行注册申报时,特别是以组件形式进行注册申报时,产品的研究资料评价需包含的产品范围?
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何时需要提交主要原材料研究资料和工艺反应体系研究资料?
有源医疗器械产品结构组成中是否可以包含非医疗器械部件?
最近要分析Si,各位同仁谁有原子吸收仪的笑气分析使用经验?分析时应注意什么?如何分析Si?我用的是PE的AA200。
血气检测类产品适用的样本类型是什么?
定期风险评价中3.2.2条款,产品批准上市时提出的有关要求,特别是与风险控制有关的要求。是产品设计过程的失效模式分析吗?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