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关注
2836
浏览

在临床试验中如何尊重受试者的隐私权?

您还未登录!暂时最多只可查看 1 条回答

登录! 还没有账号?去注册

加菲 二阶会员 用户来自于: 广东省东莞市
2021-07-25 10:35

为保护受试者隐私权,不应将参加临床试验的受试者的姓名填写在试验相关的文件中,特别是须向申办者提交的文件中,而只应用姓名缩写。当受试者的姓名或其他身份资料(如就诊医院)被记录在受试者入组表格以及知情同意书中时,应由研究者保存这些文件。一旦入组试验,受试者将被分配一个惟一的试验编号,这一编号将作为该受试者的代号被填写在所有与之相关的试验文件上,同时这一编号也决定了该受试者所接受的试验治疗分配。研究者有责任保护受试者的隐私权。因此,申办者将仅能收到带有受试者编号的试验文件。


关于作者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21-07-25 10:34
更新时间
2021-07-25 10:35
关注人数
2 人关注

推荐内容

伦理委员会的审查范围有哪些?
关于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临床样本类型的要求
如果我改变主意,我可以退出试验吗?
临床试验用样品检测项目按照出厂检测进行,还是需要全项目检测?
关于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总体样本例数要求?
临床试验协调员的角色是什么?
如何报告严重不良事件?
材料变化是否需要新的临床试验?
数据交换标准的操作数据模型是什么?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中,对比试剂/方法应如何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