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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菌检查的一般检验原则及一般要求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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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呵 二阶会员 用户来自于: 广东省东莞市
2021-08-04 11:45

1. 样品中污染微生物的分布具有随机性的特点。在供试品制备过程中,要有利于样品中微生物均匀分布,以真实反应微生物的污染状况。对于不溶的样品需要注意供试液制备时注意通过加入表面活性剂等方式确保样品混匀。


2. 供试品检出控制菌或其他致病菌时,按一次检出结果为准,不再复试。


3. 供试液制备及实验环境要求同“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通则1105)”。如果供试品具有抗菌活性,应尽可能去除或中和。供试品检查时,若使用了中和剂或灭活剂,应确认有效性及对微生物无毒性。供试液制备时如果使用了表面活性剂,应确认其对微生物无毒性以及与所使用中和剂或灭活剂的相容性。


4. 控制菌检查中设计分离的分离鉴定、阳性菌株的使用等试验操作等,应在专门的阳性菌实验室进行。阳性菌实验室应符合二级生物安全防护水平(BSL-2),阳性菌实验室应配备生物安全柜。


注:对于日常检验检出就需要进行分离鉴定,及时不是目标菌也应进行分离鉴定并根据分离鉴定的结果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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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8-04 11:45
更新时间
2021-08-04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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