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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软件的有源医疗器械在临床评价同品种对比时应如何考虑软件差异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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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314520 一阶会员 用户来自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23-09-03 22:49

产品软件不同可能导致产品性能指标、临床功能和核心算法等内容产生差异,按照《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是属于需要进行对比的内容。
对比时,行政相对人应详细描述软件相关的所有差异,分析差异是否对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产生影响。必要时,应提交申报产品自身的临床/非临床数据来证明该差异未对安全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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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9-03 22:48
更新时间
2023-09-03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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