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UDI正式实施时间节点
1)根据医疗器械法规MDR(Regulation (EU) 2017/745):
对于可植入器械和III类器械,自2021年5月26日起适用;
对于IIa和IIb类器械,应自2023年5月26日起适用;
对于I类器械,应自2025年5月26日起适用。
2)根据体外诊断产品法规IVDR(Regulation (EU) 2017/746):
对于D类器械,自2023年5月26日起适用;
对于B类和C类器械,应自2025年5月26日起适用;
对于A类器械,应自2027年5月26日起适用。
UDI分配系统的发行机构
欧盟委员会于2019年6月6日发布指定运行医疗器械UDI分配系统发行机构的执行决定,并将于发布后的20天,即2019年6月27日,正式生效。该“决定”明确了目前的发行机构,发行机构的效期,发行机构的暂停或撤销等规定。
1)发行机构清单
(a) GS1 AISBL
(b) Health Industry Business Communications Council (HIBCC)
(c) ICCBBA
(d) Informationsstelle für Arzneispezialitäten — IFA GmbH
2)发行机构效期及暂停或撤销规定
发行机构自2019年6月27日期,有效期为5年,5年之后,若该发行机构仍然符合相关法规标准的规定,该机构的效期可延长5年。但如果发现已指定的发行机构不再满足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委员会可能暂停或撤销该发行机构。
3)发行机构适用器械要求
落入医疗器械法规MDR(Regulation (EU) 2017/745)以及体外诊断产品法规IVDR(Regulation (EU) 2017/746)中的所有器械,该发行机构均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