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注
1168
浏览

对于标志性成分检测方法采用《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版)》的已批准产品,是否需要提出变更注册申请,如何提交材料?

查看全部 1 个回答

青青青 二阶会员 用户来自于: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2023-05-29 08:50

对于标志性成分检测方法采用《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版)》的已批准产品,若2003版方法依旧适用本产品则无需提出变更注册申请。确需提出变更注册申请的,应按照《保健食品注册申请服务指南(2016年版)》中“8.变更注册申请材料项目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与原检测方法相比,拟变更方法的原理与操作步骤未发生变化的,还应提供三批产品新老方法检测比对结果;方法原理或操作步骤发生变化的,还应进行方法学研究,参照GB/T 5009.1《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 总则》,考察拟变更方法的精密度、准确度、线性范围等,并提供研究资料。


关于作者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23-05-29 08:50
更新时间
2023-05-29 08:50
关注人数
1 人关注

推荐内容

大米品质鉴定的12项标准有哪些?
如何检验验证产品的安全?
验证食品设备清洁卫生程度有哪些方法?
什么是食品的交叉污染,如何预防
法律对预包装食品的包装有什么规定?
检出不得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表明不符合GB2760-2014 规定?
BRC食品认证需要准备的文件清单有哪些?
保健食品酒剂度数有何要求?
食品生产企业厂房和车间应如何设计布局?
所有益生菌原料都必须按照《保健食品原料用菌种安全性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0年版)》进行安全性评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