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9001-2016/ISO 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条款 内容:
5.3组织的岗位、职责和权限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组织相关的职责、权限得到规定、沟通和理解。
最高管理者应分配职责和权限,以:
a)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b)确保各过程获得其预期输出;
c)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绩效以及改进机会,特别是向最高管理者报告;
d)确保在整个组织中推动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e)确保在策划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变更时保持其完整性。
“管代”,以质量管理体系为代表的体系认证所特有的“标志性产物”。在ISO 9001:2008版,对管理者代表有明确要求,但ISO 9001:2015版中,取消了“管理者代表”这一特有的职位,转而将其职责并入到最高管理者的职责当中。那么,这种变化会带来什么影响呢?曾经的“管代”,你去哪儿啦?
很多年以来,有一个管理体系贯标认证的企业特有的职位“管理者代表”,或者一人,或者多人,或者独立成岗,或者肩负其他的职能,总能在企业找到这么一个人:你好,我是我们公司的管理者代表,认证审核这摊事由我负责。
企业原本是没有这么一个职位的,这是以质量管理体系为代表的体系认证所特有的“标志性产物”。在GB/T19001-2008标准中,对
管理者代表是这样规定的:
5.5.2 管理者代表
企业原本是没有这么一个职位的,这是以质量管理体系为代表的体系认证所特有的“标志性产物”。在GB/T19001-2008标准中,对管理者代表是这样规定的:
5.5.2 管理者代表
最高管理者应在本组织管理层中指定一名成员,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使其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a) 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得到建立、实施和保持;
b) 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绩效和任何改进的需求;
c) 确保在整个组织内提高满足顾客要求的意识。
注:管理者代表的职责可包括就质量管理体系有关事宜与外部方进行联络。
为方便,通常管理者代表简称“管代”,看出来管代主要做什么工作的吗?
这里有个词,叫最高管理者,咱们叫领导,管代的主要职责就是将领导策划的管理体系在企业内得到贯彻并保持正常运转。如果我们不将管理体系从企业的内部管理当中割裂来看(尽管有很多时候确实是如此),这其实是副总以下包括中层管理者所担负的角色吧。
至于这里比较务虚的“提高意识”,其实企业不认证贯标,也再做这样
的工作,经理的殚精竭虑,市场经理的苦口婆心,车间主任的兢兢业业,检验科长的严谨细致,哪一个不是在为此工作呢?真正管理良好的企业,是不是真的需要这么一个人天天耳提面命地絮叨提高顾客满意,以顾客为焦点呢。
尽管说管代并非一个必须的岗位,其职责也可有所替代,但在管理体系认证的前期或者建设阶段,确实需要这么一个人,把标准忠实地贯彻到企业的管理当中,这是认证的需要,就好像为更好地做好年度预算,稍微大点的公司都选择在年初成立个预算组之类集中精力做规划做预算一样,在管理体系策划、建立、实施并走向正规的时候,管代是需要的,而且很多时候是认证贯标是否能够成功的关键。
尽管说管代并非一个必须的岗位,其职责也可有所替代,但在管理体系认证的前期或者建设阶段,确实需要这么一个人,把标准忠实地贯彻到企业的管理当中,这是认证的需要,就好像为更好地做好年度预算,稍微大点的公司都选择在年初成立个预算组之类集中精力做规划做预算一样,在管理体系策划、
建立、实施并走向正规的时候,管代是需要的,而且很多时候是认证贯标是否能够成功的关键。
但是,如果体系融入到了管理当中,成为了不可分隔的一部分,甚至已经看不出来体系当初的模样完全被企业自身的体系吸收同化的时候,管代这个职位是否必须保留呢?
既然标准规定,那就必须保留。
这是一个具有两面性的决定。一方面管代的存在确保了体系的正常运行,但另一方面,也使得管理水平并未达到体系融入的企业体系总是浮于企业管理的表面,变成了两张皮。这不是管代的错,这是管代的无奈。
在即将发布的ISO9001:2015标准中,取消了“管理者代表”这一特有的职位,转而将其职责并入到最高管理者的职责当中。这表明了标准的两个重要的变化:
(1)取消特有的专属的要求,是标准的一个重要变化趋势,不光是“管理者代表”,对文件的特定要求也取消了,这表明,标准更趋向于企业自己制定有自己特色的管理体系,抹掉标准带来的痕迹,便于企业更好地标准融入。
(2)减少重叠和职责的分散,更突出强调了“最高管理者”,更突显了领导的作用。这样更容易贯彻以领导力为核心的管理体系架构。同时也增强了企业管理的灵活性。
我们来看看ISO/DIS 9001:2015里是怎么描述的。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组织内相关的职责、权限得到规定、沟通和理解。
最高管理者应该规定职责和权限:
a)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b)确保过程相互作用并产生预期输出;
c)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绩效,改进的机会,以及需要的改变或创新;
d)确保在整个组织内提高顾客关注度。
看到了吗,基本上原来的管代的职责搬到了最高管理者的身上。换句话说,管代融入到最高管理者当中了。
其实不管是不是标准的要求,通常来说,确定体制架构、部门职能、定岗定责这种事就是最高管理者要做的事或者是他授权做的事。不论是否应用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和权限,避免出现职责不清、接口不明的问题都是任何组织都要做好的事。所以说,这方面,做的普遍都比较妥当。新版标准中将原来管理者代表的职责权限搬到了这里。也就是说,对待管理者代表这件事情上,标准有了这样的要求:
(1)组织可以不用变动任何组织架构,就能满足标准要求,不用再为找个全职或者兼职的管理者代表并关注其能力而犯愁了。
(2)将管理者代表的职责放在了最高管理者头上,不用再推卸责任了,这就是你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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