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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进行临床试验审批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中的产品是否可以用境外临床试验资料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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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多猪 二阶会员 用户来自于: 广东省广州市
2020-04-27 23:16

根据2018年1月发布的《接受医疗器械境外临床试验数据技术指导原则》,列入《需进行临床试验审批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下称《目录》)的医疗器械,亦可按照上述指导原则要求用境外临床试验数据进行申报。对于产品境外临床试验资料不符合相应要求,仍需在中国境内进行临床试验的《目录》中产品,临床试验仍需审批后方能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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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4-27 23:16
更新时间
2020-04-27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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