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注
1703
浏览

已注册CT设备的高压发生器增加型号,是否可作为同一注册单元申报?

您还未登录!暂时最多只可查看 1 条回答

登录! 还没有账号?去注册

吃瓜的群众 二阶会员 用户来自于: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2023-01-29 17:25

 如果高压发生器增加型号,整机性能实质等同,原则上可作为同一注册单元。口腔锥形束CT设备的X射线组合式机头增加型号的情形,可参照执行。 

 

关于作者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23-01-29 17:25
更新时间
2023-01-29 17:25
关注人数
1 人关注

相关问题

HA(透明质酸钠)临床试验单元划分原则是什么?
是不是只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才有权对《医疗器械注册证》上所登记的“注册人”和“生产地址”上的生产厂房开展飞行检查,地方药监部门无此职权?
注册申请提交的标签、说明书样稿与上市产品的标签、说明书实样的区别?
无源第二类医疗器械申报首次注册时应如何描述化学和物理性能研究?
化学药品仿制药能否直接申报上市许可申请?
注册产品名称及产品预期用途需要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或《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中的内容必须一致吗?
关于调整进口药品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决定》(国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5号)中申请人应在什么时候提交该品种核定药品通用名的申请?
第二类有源产品中包含的嵌入式软件功能简单,是否需要按照《医疗器械软件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在印尼,医疗器械需要原产国的注册吗?
如产品撤销注册再次申报,申报产品和申报材料无实质性变化是否需要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