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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料药生产中,最后成品包装时剩余的少量成品(如0.1〜0,5kg)该如何处理?是跟下一批混批处理,还是做零头销毁处理?或是车间留样做实验研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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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无论采取何种方法处理,均应按照预先批准的文件执并记录其处理过程。如企业决定将零头加入下一批次应按照回收的原则处理;如销毁应当按产品销毁相关程序执行;如转做研发使用,也应符合研发的相关要求,要有正式的文件规定其管理过程,并进行记录。
这家伙很懒,还没有设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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