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注
1226
浏览

由第三方进行的审计是否可接受?

您还未登录!暂时最多只可查看 1 条回答

登录! 还没有账号?去注册

ki1314520 二阶会员 用户来自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23-10-18 23:12

作为共同体程序的一部分,文件“关于主管当局在用作起始物料的原料药的生产场地检查的指南(guidance on the occasions when it is appropriate for competent authorities to conduct inspections at the premises of manufacturers of active substances used as starting materials)”指出,期望生产许可持有人通过对原料药供应商的审计,获得他们使用的原料药是按照GMP生产的保证。小型制造商可能没有必要的专业知识或资源来进行自己的审计。

GMP第5.25条要求从经批准的供应商处采购起始物料,且制造商对该供应商有特定和彻底的了解。

由生产许可持有人组织的审计应是生产商质量保证体系的组成部分,也符合基本的GMP要求,即由有适当资质和经过培训培训的人员按照批准的程序进行。审计应该被适当地记录下来。如有必要,主管当局可对这些方面进行检查。

如果涉及到第三方,则应遵循GMP第7章(外包活动)的要求。应该有证据表明,合同提供方已经就上述方面对合同接受方进行了评估。

所有有关各方都应知道,审计报告和与审计有关的其他文件将在主管当局要求时提供,供其检查。通常情况下,这应该足以保证由第三方进行的审计结果是可信的,从而免除了由生产许可持有人自己进行审计的需要。然而,还必须令人满意地证明不存在利益冲突。利益冲突可能会在以下方面产生:

执行审计的机构与被审计的机构之间的商业关系;

审计员在最近(例如过去三年内)曾受雇于被审计机构,或与该机构有经济利益关系的个人冲突。

这一专题也应在技术合同中提出。合同提供方采取的任何措施都应记录在案,例如由审计员签署的承诺书。

同样,上述原则可用于允许使用同一原料药供应商的不同生产许可持有人共享审计报告,前提是审计的范围可被证明适用于共同感兴趣的原料药。


关于作者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23-10-18 23:11
更新时间
2023-10-18 23:12
关注人数
1 人关注

相关问题

做药敏试验时,不同国家地区对培养基是否有不同要求?
ISF中是否要求必须存档最新的伦理委员会成员清单?
中频治疗仪产品中,通过按键控制强度、温度、时间等参数,通过液晶显示屏显示参数的简单的控制程序是否算是软件?如果是软件应当算什么类别,是否需要对其进行检测?
对于通过同品种医疗器械对比路径的临床评价是否《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中所有举例项目都需要对比?
临床检验设备变更需要提交临床评价资料,属于免临床试验的产品其临床评价路径有推荐吗,是否是同品种的进行对比分析即可?
关于计算机化系统的验证,如网络版色谱系统,我们通过截图体现了验证的过程,作为验证实施的原始证据,对于截图,有什么要求吗?如,是否要包含时间戳。有些系统无法采用电脑截屏功能,用相机拍照可以吗?
原料药过了有效期后复测合格是否能继续使用
是否所有的医疗器械都能委托生产?
定制式义齿产品的型号规格是否可以参考同类产品进行划分?
日常灭菌的产品是否需要进行EO/ECH残留量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