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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产品是一个体外诊断试剂盒,计划按照《医疗器械注册自检管理规定》对产品实施注册自检。对于试生产三批的产品是否可以不经过成品检验,直接按照《规定》和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注册自检,合格后出具注册自检报告?还是说必须先经过成品检验,合格入库后再领出进行注册自检?前提是成品检验的项目和注册自检的项目完全一样,均是按照产品技术要求实施全项目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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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检验的项目和注册自检的项目、检验方法等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将成品检验的数据和结果用于注册自检,无需重复完成两次检验。
这家伙很懒,还没有设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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