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注
165
浏览

在申请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核发期间,公司需要变更生产地址,该怎么办?

您还未登录!暂时最多只可查看 1 条回答

登录! 还没有账号?去注册

Alone 一阶会员 用户来自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24-09-12 23:32

(1)市器械审查中心在开展许可检查3个工作日前会通知注册申请人,无需申请人联系中心确定现场检查时间。

(2)如企业生产地址需变化,建议企业自行撤回此次生产许可核发的申请。依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企业在新生产地址进行试生产(包括全部生产过程及质量控制过程)后,再重新申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核发。


关于作者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24-09-12 23:31
更新时间
2024-09-12 23:32
关注人数
1 人关注

推荐内容

国外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召回数据查询有哪些网站可以查询
《医疗器械附条件批准上市指导原则》还有哪些注意事项?
注册申请人取得注册证和生产许可证后,生产地址和注册地址(住所)变更如何办理?
拟申报注册的性激素定量检测试剂在不同人群(不同性别、不同年龄)有不同的参考区间,但是这属于已知的生理变化产生的不同参考区间。针对以上情况,临床评价时是否可以不进行分层统计?
目前在生产地址A进行新产品的试生产、送检、提交注册申请,计划在生产地址A+生产地址B,进行注册质量体系现场核查,需要在样品生产时保留哪些证据?
额温枪测试的参照标准有哪些?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中的组织有哪些
终端灭菌的二类医疗器械产品,产品制备时用具有国家药监局注册的药用注射用水(按照中国药典要求检测并放行),是否可以?
如何开展首次注册产品注册检验样品和临床试验用样品的真实性核查?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是否选择CRO公司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