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当在遵循《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南。
(二)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建立与产品实现过程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其在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过程中有效运行,保证设计开发、生产等过程数据真实可靠、完整、可追溯,并与注册时提交的全部注册申报资料一致。
(三)应当结合注册申报资料,重点关注与产品研制、生产有关的设计开发、采购、生产管理、质量控制等内容,以及真实性核查要求。
(四)核查结论按照《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工作程序(暂行)》的要求,分为通过核查、未通过核查、整改后通过核查、整改后未通过核查4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