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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有源医疗器械的申报注册单元中含有多个型号和附件的情况,行政相对人应将注册单元内全部产品(包括全部型号和全部附件)作为送样产品,电磁兼容检验报告应明确送样产品信息和受检样品信息
如果经过分析或预试验,选取具有代表性的送样产品作为受检产品进行检验,行政相对人应提供相关依据并在报告中做出典型性说明,且电磁兼容检验报告结论应明确送样产品是否符合电磁兼容要求及符合的相关标准。
这家伙很懒,还没有设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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