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未开封的脱水培养基应避光储存于25℃下阴凉干燥处,开过封的脱水培养基应盖紧瓶盖注意密封储存。已配制好的培养基、缓冲液一般可储存于2—25℃阴凉干燥处,有条件置冰箱冷藏储存更好,否则必须在2d内使用完毕。
USP中有明确规定:置2—25℃阴凉干燥处如果培养基分装并储存于非密闭性容器内,则其使用期限为1个月,但该培养基 的灵敏度试验和其他 的相关质量检查务必在距使用时的前2周内完成;如果培养基储存于密闭性容器内,则其使用期限为1年,但该培养基的灵敏度试验和其他的相关质量检查须在距使用前3个月内完成:如果实验室购买的成品型培养基储存于密闭容器内,实验室可抽取部分代表性样品进行无菌检查试验和灵敏度试验。并根据自己的储存条件来制定合理的培养基储存期,对培养基的存储环境条件进行监控和记录,并且要对相应的储存期和储存条件进行确认。
灭菌后的培养基等物品应置适当条件下保存至规定的有效期,并对保存条件进行确证。
有效期已过的培养基、缓冲液、稀释液、淋洗液和试剂必须立即丢弃,不得再用于检测中。实验室应建立简易的库存控制系统,有专人保管和建立台账,包括品名、规格、批号、数量、有效期、进货日期、使用日期和数量、以及领用人等信息,以随时掌握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