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注
367
浏览

若有源医疗器械需联合计算机使用,申报资料中应如何对配用的计算机进行描述?

您还未登录!暂时最多只可查看 1 条回答

登录! 还没有账号?去注册

sk6578 一阶会员 用户来自于: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2024-01-30 16:23

有源医疗器械配合通用计算机使用,计算机不作为产品的组成部分,但应在产品技术要求和产品说明书中对配用计算机的要求进行描述。
产品技术要求应明确计算机的硬件配置、软件环境和网络条件,其中硬件配置和网络条件应明确最低要求,软件环境应明确最低要求及兼容要求。产品说明书除上述描述外,还需明确计算机符合医用电气系统(GB 9706.15)和电磁兼容(YY 0505)的相关要求。

关于作者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24-01-30 16:23
更新时间
2024-01-30 16:23
关注人数
1 人关注

推荐内容

注册产品中包括多个型号,申办者是否可选择典型型号开展临床试验?
种植体与基台的连接方式是否应在产品结构及组成中明确?
非无菌状态提供的医疗器械需要在洁净环境下组织生产吗?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开始前,申办者应当通过主要研究者向伦理委员会提交哪些资料?
热原同细菌内毒素是否等同?
口腔用复合树脂产品注册单元应如何划分?
医疗器械产品标签可以覆盖原来的标签重新贴吗?
医疗器械定期风险评价报告是如何提交的?
UDI的范围和要求?
怎么理解医疗器械型号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