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注
158
浏览

申报的软件产品为已上市产品的组成部分,目前打算拆分进行注册,在进行临床评价时是否可以选择已上市产品作为同品种产品进行对比?

您还未登录!暂时最多只可查看 1 条回答

登录! 还没有账号?去注册

zxcvn123 一阶会员 用户来自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24-09-08 22:54

如果拆分后的软件仍然具有相对完整的临床使用功能,可以拆分注册。在拆分后软件组件进行注册申报时,可以选取原已注册的已上市产品就相同的功能部分进行同品种对比。


关于作者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24-09-08 22:52
更新时间
2024-09-08 22:54
关注人数
1 人关注

推荐内容

is it not applicable to the cybersecurityrequirement?
X射线图像引导系统是否需配合放疗系统检测?
产品名称变更,是变更注册还是变更备案,是否可以快审?
延续注册产品为符合新的强制性标准发布实施所做的变化属于无需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或者无需变化的,应提供哪些申报材料?
中频治疗仪产品中,通过按键控制强度、温度、时间等参数,通过液晶显示屏显示参数的简单的控制程序是否算是软件?如果是软件应当算什么类别,是否需要对其进行检测?
口腔材料在进行生物学评价时,哪些情形下应考虑牙髓牙本质应用试验?
如果企业地生产地址要迁往新的生产地址,变更生产许可完成后,提交产品注册证变更前,能否在新地址生产,是否必须等到产品注册证变更再开展生产?
医疗器械分类界定申请资料要求?
产品上市,生产许可已完成的情况下,想要更改库房实际位置(楼层、房间号、库房内布局未变化),需要进行变更注册吗?
一次性使用腹部穿刺器如何开展生物相容性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