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已被锁定!
2
关注
7593
浏览

在抽样检验中为什么要分为连续批和孤立批两种情况来讨论?

您还未登录!暂时最多只可查看 1 条回答

登录! 还没有账号?去注册

薛定谔的龙猫 二阶会员 用户来自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18-09-03 12:46
在抽样检验中将检验对象分为连续批和孤立批两种情况来讨论,是抽样检验从经验上升为科学的重要里程碑。对孤立批而言,抽样检验仅起概率把关的作用,它不能把接收批的木合格品率控制在事先规定的某数据之下。例如:对批量等于10 000的一批产品要求不合格品率不得高于1%,若使用(5;0)抽样方案,即从该批中抽5件,如果发现其中有不合格品判为不接收该批,如果这5件全是合格品判为接收该批。假如该批中有10件不合格品,不合格品率为 0.1%,即该批为合格批(0.1%<1%)。从这10000件中抽取5件,可能抽到不合格品,若抽到了不合格品,就会把实际上合格的批判为不接收。再看另外一种情况,假如该批中有9000件不合格品,1000件合格品,从该批中抽取5件。有可能抽到的5件全是合格品,如果这样的事件发生了,就会把不合格品率高达90%的不合格批判为接收。由此可见,用某一抽样方案对孤立的一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判断,仅起概率把关的作用。即,当不合格品率低时,被判为接收的概率较高;当不合格品率高时,被判为接收的概率较低。在抽样检验后判为接收,并不能断言,该批的不合格品率在事先规定的某数据之下。

关于作者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18-09-03 12:45
更新时间
2018-09-03 12:46
关注人数
2 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