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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管理当局在最近对临床试验的视察中发现部分试验用药品的发放存在问题,例如由研究护士或试验协调员向受试者发放药品就存在问题。
通常在临床试验中应由药房保管试验用药品。对于具备发药设施的医院这样做比较方便。应当指定一个药师来负责试验用药品的发放和保管所有当地法律和GCP要求的有关试验用药品的记录。尤其应当注意试验用药品多半为未上市产品,服用必须有研究者处方。当由研究者负责发放试验用药品时,应确保药品的贮存符合要求安全可靠。什么时间向谁发放了多少药品应被精确记录,这也就是药品计数。
这家伙很懒,还没有设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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