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关键字进行搜索
查看更多 "" 的搜索结果
查看全部 1 个回答
下列产品在标准不降低、程序不减少的前提下,可优先安排检验:
(1)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确认
(2)药检所没有受理过的新产品;
(3) 药检所参与的国家级、省级科技项目中涉及的医疗器械产品;
(4)与 药检所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一致的超声手术设备。
这家伙很懒,还没有设置简介
你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导致网站部分内容不能正常使用!
为了能正常使用网站功能,请使用以下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