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已被锁定!
2
关注
6056
浏览

规范规定质量管理部门人员不得将职责委托给其他部门人员。请问是否允许质量部门授权生产部门进行中间控制的取样操作?

您还未登录!暂时最多只可查看 1 条回答

登录! 还没有账号?去注册

打豆豆 二阶会员 用户来自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19-03-13 14:07
由生产人员所进行的中间控制取样,是生产控制环节的一部分,应该由生产人员承担,但必须按操作规程执行。   取样是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不得委托其他部门,但其他部门可以协助质量管理部门。如果问题所指的中控是生产控制环节的一部分,如取样测定中间体的片重、装量等本身就是生产的一部分,不存在委托的问题。

关于作者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19-03-13 14:07
更新时间
2019-03-13 14:07
关注人数
2 人关注

推荐内容

取样有相关的法规规范要求吗?
抽样方法一般有哪些
抽样如何确定AQL?
取样授权一定要授权书吗?谁授权?如在工作说明书中明确职责可否?
关于产品无菌、内毒素检验取样量的问题?
在抽样检验中为什么要分为连续批和孤立批两种情况来讨论?
GB2828的检验水平是如何来确定的?
什么是抽样方案?
一般检验水平和特殊检验水平的区别是什么?
成品取样可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如胶囊剂受热收缩包装后装箱前取样是否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