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参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的附录5验证管理。
冷库验证的项目至少包括:
1)温度分布特性的测试与分析,确定适宜药品存放的安全位置及区域;
2)温控设备运行参数及使用状况测试;
3)监测系统配置的测点终端参数及安装位置确认;
4)开门作业对库房温度分布及药品储存的影响;
5)确定设备故障或外部供电中断的状况下,库房保温性能及变化趋势分析;
6)对本地区的高温或低温等极端外部环境条件,分别进行保温效果评估;
7)在新建库房初次使用前或改造后重新使用前,进行空载及满载验证。
8)年度定期验证时,进行满载验证。
冷库验证采样点布点的要求:
1)在被验证设施设备内一次性同步布点,确保各测点采集数据的同步、有效。
2)在被验证设施设备内,进行均匀性布点、特殊项目及特殊位置专门布点。
3)每个库房中均匀性布点数量不得少于9个,仓间各角及中心位置均需布置测点,每两个测点的水平面间距不得大于5米,垂直间距不得超过2米。
4)库房每个作业出入口及风机至少布置5个测点,库房中每组货架或建筑结构的风向死角位置至少布置3个测点。
冷库连续验证时间的要求:
应当确定适宜的连续验证时间,以保证验证数据的充分、有效及连续。
1)在库房各项参数及使用条件符合规定的要求并达到运行稳定后,数据有效持续采集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
2)验证数据采集的时间间隔不得大于5分钟。
冷库连证检测仪器的要求:
1)对温度记录仪定期进行校准或者检定。其最大允许误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测量范围在0℃~40℃之间,温度的最大允许误差为±0.5℃;测量范围在-25℃~0℃之间,温度的最大允许误差为±1.0℃
2)验证使用的温度传感器应当经法定计量机构校准,校准证书复印件应当作为验证报告的必要附件。验证使用的温度传感器应当适用被验证设备的测量范围,其温度测量的最大允许误差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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