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关注
2269
浏览

有源医疗器械在产品命名时应注意的问题?

您还未登录!暂时最多只可查看 1 条回答

登录! 还没有账号?去注册

51zlzl 二阶会员 用户来自于: 广东省东莞市
2021-10-13 15:27

有源医疗器械在进行产品命名时应参照《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的品名举例、产品适用的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等文件进行命名。产品仅满足GB9706.1-2007标准要求时,不建议产品名称中含有“系统”一词,产品同时满足GB9706.1-2007和GB 9706.15-2008标准时可在产品命名时使用“系统”一词。(小编注:GB9706.1-2020于2020-4-9已发布,将于2023-5-1强制实施)


关于作者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21-10-13 15:27
更新时间
2021-10-13 15:27
关注人数
2 人关注

相关问题

如何确定有源类医疗器械货架有效期?
最终灭菌工艺的大容量注射剂产品,如果配制工序终端滤芯更换供应商的话,需要做哪些工作?需不需要重新开展产品工艺验证及稳定性考察?
已有境外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数据的产品,如境内也有已发布的相应产品的临床试验指导原则,此时产品境外临床试验数据是否必须完全满足境内相应指导原则要求?
注册申请人申请减免注册体系核查时,如何判定本产品和对比产品具有基本相同生产条件和生产工艺?
含软件的第二类有源医疗器械产品在用同品种比对的方式进行临床评价时,对于软件差异应如何考虑?
《用于罕见病防治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制定的目的是什么?
医疗器械产品合格证的内容有什么要求
对于通过同品种医疗器械对比路径的临床评价是否《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中所有举例项目都需要对比?
关于激光选区熔化金属粉末产品的生产工艺需考虑哪些方面?
可吸收止血产品体外降解试验需考虑的因素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