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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回答
委托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委托方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委托生产备案;委托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委托方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
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委托生产备案。符合规定条件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发给医疗器
械委托生产备案凭证。
受托方应当凭委托方的委托生产备案凭证,向受托方原发证部门办理生产许可变更或者向原备
案部门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变更,在其生产产品登记表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中增加受托生产产品。
这家伙很懒,还没有设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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