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已被锁定!
2
关注
2850
浏览

在放行每批产品之前,是否有法规要求执行审计追踪审核,还是说目前为止只是建议?

您还未登录!暂时最多只可查看 1 条回答

登录! 还没有账号?去注册

呵呵呵 二阶会员 用户来自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20-07-25 12:19

附录11要求进行审计追踪审核。检查员认为批放行是所有内容中最关键的过程。 

关于作者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20-07-25 12:19
更新时间
2020-07-25 12:19
关注人数
2 人关注

相关问题

对血管内导管的流量要求的审评建议有哪些
2010版GMP(第十二条内容)经授权的人员可以是哪个部门的?我们是质量部的人员,是否有授权书并经过培训上岗资质即可,而不只是由QA或QC执行取样?
工艺验证数据是第3类数据---因此,不需要审计追踪审核。但是否需要对验证测量数据生成情况进行审核呢?
目前实验室一部分仪器已经装上审计追踪系统,已建立计算机系统管理规程,是否单独建立关于权限管理的SOP、定期审计追踪的SOP、数据备份与恢复的SOP及积分相关规定的SOP?
预期的植入/移除和正常的伤口愈合的临床发现通常是不需要作为不良事件报告的。最近,有建议删除原始AE登记表和电子病例报告表(eCRF)的AE页中这些不良事件,是否可以接受?
对血管内导管的流量要求的审评建议有哪些
放行测试的审计追踪数据,需要在每批产品放行前完成审阅,还是可以采取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比如一个月?
2023年第一次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建议按照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87个)
纯化水,注射用水,药典上已收载还用做方法确认么?还只是微生物做方法确认呢?
设备通常有一个标准的审计追踪功能。它记录了许多数据(开关),但只有一小部分是关键的或与审核有关。在执行审核时最好的处理方法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