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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审计追踪功能的替代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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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zbp666 二阶会员 用户来自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21-04-18 17:06

所有电子数据的创建或更改行为都应当被记录和追踪,记录和追踪方式可以是电子系统的“审计追踪”,也可以是其他的可追踪记录,只要能够保证其可追溯性就行。

如果系统本身没有“审计追踪”功能,可采用操作日志、变更控制、记录版本控制、“纸质记录+电子记录”混合记录的方式满足可追溯要求。

纸质记录中的审计追踪,任何修改、删除都必须使原始数据清晰可读,并记录进行修改的人员、修改日期及修改原因,根据需要证实并说明变化的理由。

电子记录的审计追踪,在系统和记录中均应允许复原或再现与事件相关的创建、修改和删除电子数据的过程,应保存原始输入和文档的用户 ID、行动的时间、日期、及行动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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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4-18 17:05
更新时间
2021-04-18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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