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关注
2565
浏览

协调研究者应在CRF上核对哪些内容?

您还未登录!暂时最多只可查看 1 条回答

登录! 还没有账号?去注册

加菲 二阶会员 用户来自于: 上海市
2021-07-25 10:46

为减少监查员和试验协调员在监查随访中对CRF的更正时间,协调研究者应定期对CRF进行简单的核对。申办者会对错误率低的试验点产生良好的印象。其核对内容如下:

  ·检查每页CRF,确保填写完整,与研究者一起核对空缺或字迹不清处;

  ·检查每处改动是否符合GCP要求;

  ·检查每页记录受试者身份代码和随访日期的标头处有无落项;

  ·检查所有不良反应是否被完整记录。如发生严重不良反应,还应检查严重不良反应表格是否完成;

  ·检查所有合并用药的情况是否被详细记录,包括商品名、通用名、剂量、用法和服用开始/结束日期;

  ·检查所有原始记录(实验室检查结果、ECG等)是否均与CRF一起正确保存。


关于作者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21-07-25 10:46
更新时间
2021-07-25 10:46
关注人数
2 人关注

相关问题

什么是合格的研究者?
二类医疗器械体系核查申请应在什么时间如何提交?
研究者从何处可以获得有关试验用药品的信息?
临床数据获取协调标准是什么?
什么是研究者会议?
SAE药物相关性评判,现在都用五分法,如果研究者认为SAE与药物可能无关,统计时是否纳入呢?
临床试验中研究者通报是什么?
EDC和eCRF的区别是什么?
临床数据获取协调标准和研究数据列表模型的关系是什么?
研究者是否可终止某一受试者参加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