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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应明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分类,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属于13.0特殊膳食用食品(大类)下的13.01婴幼儿配方食品(亚类)下的次亚类,即13.01.03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属于13.0特殊膳食用食品(大类)下的13.0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13.01 中涉及品种除外)。
GB25596规定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和GB 14880的规定。GB 29922规定了适用于1~10岁人群的产品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可参照GB 2760婴幼儿配方食品中允许的添加剂种类和使用量;适用于10岁以上人群的产品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可参照GB 2760中相同或相近产品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种类和使用量。
GB2760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允许使用品种、使用范围以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GB 14880附录 C允许用于特殊膳食用食品的营养强化剂及化合物来源可以用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