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证明性文件;
3)综述资料;
4)分析性能评估资料;
5)阳性判断值或参考区间确定资料;
6)稳定性研究资料;7)生产及自检记录;
8)临床评价资料;
9)产品风险分析资料;
10)产品技术要求一式两份;
11产品注册检验报告;
12)产品说明书一式两份;
13)标签样稿;
14)符合性声明及自我保证声明;
15)注册申请人认为需要申报的其他文件资料;
16)主要原材料的研究资料;
17)主要生产工艺及反应体系的研究资料。
18)属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生产情形时,可以同步递交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资料,除一般资料外,还应当包含能证明相关设计开发技术文件(技术要求、生产工艺、原材料要求、说明书和包装标识等)已有效转移给拟受托生产企业的资料。
对于标注"”的申报资料,注册申请时不需要提供,由申报单位保存,如技术审评需要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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