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复配食品添加剂时要遵守一些基本原则,如用于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各种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2760-2014 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告规定,具有共同的使用范围;在达到预期的效果下,应该降低在食品中用量;在生产过程中不应发生化学反应,不应产生新的化合物等,以保证复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不会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
同时,使用复配食品添加剂时还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26687-2011)的要求,该标准规定了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命名原则、基本要求、感官要求、有害物质控制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