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HEMISTRY OF ACTIVE SUBSTANCES,原料药化学指南,1987年10月
2)CPMP/QWP/130/96, Rev 1,新原料药化学指南,2003年12月1日
3)EMA/CHMP/QWP/96664/2015 ,原料药化学指南(草案)(替代1和2),2015年2月13日
上述三个指南,规定了应如何编写原料药申报的技术资料(ASMF),包含了起始物料应提交哪些内容。
4) EMA/448443/2014,化学原料药生产起始物料的选择和论证要求思考,2014年9月12日,欧洲药品管理局( EMA )针对ICH Q11发布了该反思报告,以澄清EMA对如何选择起始物料的看法。
5)PA/PH/CEP (04) 2, 6R,CEP修订和更新要求指南, EDQM(欧洲药典委员会)于2014年7月发布,载明起始物料发生变更应提交哪些资料。
6)EDQM发布的新CEP申请10大缺陷,第1名,起始物料资料信息不充分(合成路线,杂质谱,如有关物质、试剂、溶剂、催化剂,携带至成品中的杂质),第3名,起始物料质量标准不合适(特别易携带至成品的有关物质和残留溶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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