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已被锁定!
2
关注
7068
浏览

总有机碳(TOC)是否可以作为检测清洁效果残留的方法?

查看全部 1 个回答

打豆豆 二阶会员 用户来自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18-11-15 12:54
可以。自从1993年清洁验证的检查指南颁布后,已有大量研究发表,论证TOC足以用于污染残留的检测。 总有机碳(TOC)或总碳(TC)可用于日常残留监测和清洁验证。为保证TOC的适用性,应首先确认所含的物料为有机物,其中的碳可以在TOC的测试条件下被氧化。这个问题很重要,因为有些有机化合物用TOC并不能保证被检出。 残留TOC检测可以用于直接表面取样,亦可用于间接(淋洗样)取样样品的测试。任何一种情况下,因为TOC对不同含可氧化碳化合物进行区分,所以任何检出的碳都会包括在检测标的化合物中,与已有的标准进行比较。因而,公司应尽可能对“背景”碳(即非目标污染物来源的碳)进行限制。如果样品在TOC检测前放置了较长时间,公司应确认样品留置时间对精确度和定量限产生的影响。 References:参考文献 21 CFR211.67: Equipment cleaning and maintenance.设备清洁和维护 21 CFR211.160(b): General requirements (Laboratory Controls)通用要求(实验室控制) USP 643 Total Organic Carbon总有机碳 Guide to Inspections of Cleaning Validation, 1993清洁验证检查指南

关于作者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18-11-15 12:52
更新时间
2018-11-15 12:54
关注人数
2 人关注

相关问题

以DEHP增塑的聚氯乙烯(PVC)作为原材料的输液器产品是否需要在说明书中增加 DEHP 的相关警示信息?
对于灭菌确认报告,申请人是否可采用其他同类产品的灭菌确认资料支持申报?
医疗器械境外核查场地主文件文字性变更是否需要向核查中心重新提交?
列入《需进行临床试验审批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的医疗器械是否必须在境内开展临床试验?
变更有效期的稳定性考察三批样品不是连续生产的,是否认可?
食品行业相关的标准在哪里可以下载?
地方药品监管部门、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是否有权要求进口商或供应商提供进口医疗器械境外厂家的《批生产记录》《出库单》《销售记录》等信息资料?
变更工艺中都要求与原产品稳定性研究进行比较,但由于历史原因,工艺从大生产开始就做了变更,现在作补充申请,不作原产品比较是否可行?
生产许可证生产地址是否要求在住所所在地?生产地址房间面积是否有要求?
溶剂回收是否只需符合溶剂的质量标准即可?是否需要验证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