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注
1331
浏览

非全营养配方食品是否只能是规定的类别?

您还未登录!暂时最多只可查看 1 条回答

登录! 还没有账号?去注册

青青青 二阶会员 用户来自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23-07-08 22:58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 29922-2013)规定,非全营养配方食品包括了营养素组件(蛋白质组件、脂肪组件、碳水化合物组件)、电解质配方、增稠组件、流质配方、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目前,只能按照标准规定的类别进行注册申请,益生菌不在标准规定的类别内。


关于作者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23-07-06 12:37
更新时间
2023-07-08 22:58
关注人数
1 人关注

推荐内容

乳蛋白水解配方产品应提供哪些材料?
新申请食品企业的检验能力证明材料中,对“不具备自行检验能力的”有哪些要求?
产品配方中的配料名称如何规范?
产品渗透压的标示有哪些要求?
关于产品配方用量表的提供有哪些注意事项?
婴儿配方乳粉中为何不得使用果糖?
标签样稿图形位置变化的,是否需要提交变更申请?
食品产品配方设计依据应提供哪些材料?
食品营养成分表的标示有哪些要求?
非全营养配方食品的类别是否只能是规定的类别?例如益生菌是否可以单独做一个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