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注
1099
浏览

已注册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引用的强制性标准内容发生变化,哪些情形下无需办理变更注册?

您还未登录!暂时最多只可查看 1 条回答

登录! 还没有账号?去注册

你的小可爱 一阶会员 用户来自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23-09-26 12:44

(一)申报产品有适用的强制性标准
产品技术要求引用强制性标准的形式为“直接引用强制性标准条款具体内容”、“标准编号”或者“标准编号+年代号”。强制性标准更新,仅发生标准编号和/或年代号的变化,涉及产品技术要求引用的强制性标准条款内容并未发生变化。
(二)申报产品无适用的强制性标准
产品技术要求参考引用了某个强制性标准的条款内容,强制性标准更新,标准编号和/或年代号发生变化,涉及产品技术要求参考引用的强制性标准条款内容未发生变化;或者涉及产品技术要求参考引用的强制性标准条款内容发生变化,但产品技术要求仍参考引用更新前的强制性标准条款内容。
上述两种情形下,产品技术要求不发生变化或者仅更新引用的标准编号和/或年代号,无需办理变更注册。


关于作者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23-09-26 12:43
更新时间
2023-09-26 12:44
关注人数
1 人关注

相关问题

变更注射剂处方中的辅料,如何对非注射途径的辅料进行质量控制?
如果企业地生产地址要迁往新的生产地址,变更生产许可完成后,提交产品注册证变更前,能否在新地址生产,是否必须等到产品注册证变更再开展生产?
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的变化是否均需申请许可事项变更?
已上市中药变更事项及其申报资料有什么新要求?
婴儿培养箱中皮肤温度探头配合使用的一次性固定粘贴片是否可以和主机作为同一注册单元申报?
《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指南》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致性评价时申请BE实验时需要提交稳定性资料吗?处方工艺有变更和处方工艺无变更递交资料时有什么不一样吗?
产品技术要求附录内容需要变更,能否在延续注册过程中进行更改?
对于变更的I、II、III类,是不是I类和II类变更只要在省局备案或审评,III类变更才报国家局审批?
医疗器械产品货架有效期缩短,是否不需在许可事项变更申请中再提交技术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