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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及医疗机构共同作为定制式医疗器械备案人,在生产、使用定制式医疗器械前应当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所在地(进口产品为代理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已备案的定制式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登载内容发生变化的,备案人应当提交变化情况的说明及相关证明文件,向原备案部门变更备案信息。备案人自行取消备案的,向原备案部门提交自行取消备案相关资料。
这家伙很懒,还没有设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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