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植入性医疗器械》2.5.3规定:“植入性的动物源性医疗器械和同种异体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对所需供体采购应当向合法和有质量保证的供方采购,与供方签订采购协议书,对供方的资质进行评价,并有详细的采购信息记录”。对供方的资质评价包括合法性和质量保证能力;对供方控制的证据应至少包括动物的来源、繁殖和饲养、健康情况;对使用方监控至少包括动物种群来源清楚可追溯、无特定病原体、定期的相关病毒抗体检查。《动物源性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要求参考YY/T 0771/ISO 22442系列标准等技术性文件,并提出注册申请人应当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确定其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