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生产设备的设计、选型、安装、维修和维护必须符合预定用途,便于操作、清洁和维护。”注册人应当经过充分的验证确保采用受托生产企业的设备及工艺参数能够达到所要求的清洗效果,并按照委托生产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受托生产企业生产行为的管理,落实医疗器械注册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同时,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发生其他变化的,注册人应当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按照规定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做好相关工作并向药监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