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前动物试验阶段 药物临床前研究应当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其中安全性评价研究必须执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从事药物研究开发的机构必须具有与试验研究项目相适应的人员,场地设备、仪器和管理制度:所用试验动物、试剂和原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并应当保证所有试验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
临床前所有动物试验最好在SFDA包认证的GLP实验室进行,包括:
①体内、体外药效试验:
②般药理试验;
③过板试验;
④急性毒性试验;
⑤长期毒性试验:
⑥药代动力学试验;
⑦三致试验(致癌、致畸、致突变)。
这些试验的目的是对中试产品进行综合性评价,并初步确定产品的临床试验方案。